近日獲悉,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如期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階段性整改任務,與自然保護區重疊的23宗探礦權和13宗采礦權已全部處置退出。
據了解,2017年7月,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情況,其中反饋問題涉及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且由該廳負責整改的,包括2013年以來涉嫌違規設置涉及自然保護區的46宗探礦權和29宗采礦權。依據湖南省環保廳提供的自然保護區范圍坐標,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礦業權與保護區重疊情況作了進一步比對,確認有23宗探礦權和16宗采礦權涉及自然保護區。16宗采礦權中,有1宗已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前注銷退出,2宗因常寧市大義山保護區調整范圍已不涉及保護區,實際有13宗采礦權需要處置。
為按期完成整改任務,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采取直接關閉注銷、部分避讓退出和整體補償退出3種整改措施,并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截至5月底,13宗采礦權中,6宗直接關閉注銷(整體退出)的,已全部由當地政府作出關閉決定,實施了礦山關閉,并注銷了采礦權;7宗部分避讓退出的,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已實地核查并征求保護區主管部門意見后,確定了新的礦區范圍,并辦理了礦區范圍變更登記手續;當地政府已與需要補償的12家礦山企業簽訂了補償協議(另1宗為直接關閉注銷,無須補償)。23宗探礦權中,有20宗已注銷退出;3宗為部分避讓退出的,已簽訂協議并辦理了勘查范圍變更登記。